当前位置: 主页 > 国内资讯 > 储能

浙江宁波拟发布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指南

发布时间:2025-05-06 人气: 来源:<a href="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ji7h_a11YB1wWXIPvIoTGg" target="_blank">储能头条</a> 关键词:电化学储能,储能电站,储能项目,

获悉,近日,浙江省宁波市能源局发布了《宁波市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指南(试行)》,该指南对宁波市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运行作出一系列要求。

功率为500kW且容量为500kWh及以上的非移动式电化学储能电站,应在并网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,向各地住建部门提交备案申请。额定功率5MW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(设施)应设置现场值班人员,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。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,每年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。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电站(设施)纳入用户内部配电设施运行管理,原则上不得向公用电网倒送电。

附原文:


来源:宁波市能源局

资讯来源:<a href="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ji7h_a11YB1wWXIPvIoTGg" target="_blank">储能头条</a>

免责声明: 本站内容转载自合作媒体、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,转载此文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,但这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本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,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。本站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,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。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、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,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。

上一篇:价格走势:2h储能系统最低0.498元/Wh、EPC最低0.
下一篇:暂无